北京拟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昨天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强化禁止滥食,提出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及以上述野生动物为原料制作的食品,并加大了处罚力度。《条例(草案)》第九条提出,本市依法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级分类保护。
[昨天上午,第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了。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该条例加强了对乱吃的禁止,提出了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列出了水生野生动物和上述野生动物制成的食品,并加大了处罚力度。
条例(草案)第九条规定,本市依法实施野生动物分类保护。严格按照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实施重点保护和有针对性的保护。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外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长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重点保护。受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保护的野生动物统称为名单上的野生动物。
条例(草案)第27条规定,本市严禁下列行为:食用列入名单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水生野生动物;以列入名单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和水生野生动物为原料制成的食用食品;以食品生产、经营、运输、交付为目的列入野生动物名录和其他在野生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以及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对违反该条款的处罚有所增加。
其中,陆生野生动物具体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和市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三有”名录仅包括陆生野生动物,不包括水生野生动物)。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月24日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废止滥用野生动物饮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决定》。该《条例(草案)》的快速适用范围与全国人大的决定基本一致。与此同时,17种被认为是城市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现在在城市水域中相对稀少。为了加强物种保护和维护区域生态,建议将其扩大到快速范围。此外,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人工养殖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畜禽遗传资源名录、国家重点保护的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第一批)和新水生物种名录的动物的禁食例外,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认为,《条例(草案)》特色鲜明,内容成熟,措施切实可行。建议完善部门分工合作机制,完善社会参与方式和保障措施,加大对非法消费野生动物的处罚力度。
焦点
应该对该地区的人口进行监测,看是否有可能受到野生动物流行病的感染。
《条例(草案)》建议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林生产。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应及时相互通报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及相关信息。发现野生动物疫情可能感染人群的,卫生部门应当对该地区易感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控制措施。
禁止商场和超市提供野生动物交易服务
为了有效地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该条例(草案)建立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禁食制度,从狩猎、生产和管理、销售和购买、运输和交付、贸易服务和广告。
条例(草案)第28条规定,禁止为销售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上市水生野生动物、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制成的食品以及上市水生野生动物作为原料提供交易服务。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每年的四月是该市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
为了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条例(草案)》规定4月为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4月的第三周为爱鸟周,支持公益组织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栖息地的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该市的全球狩猎和科学研究需求得到严格审查和批准。
为了加强源头管理,体现第一好标准,《条例(草案)》建立了全球常年禁猎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猎捕和捕杀在野生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列名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违反规定的,由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没收被猎捕的野生动物,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因科学研究、人口控制和疫情监测等特殊目的需要狩猎的,应当加强严格审批,明确狩猎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
本期/我们的记者李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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